題:
機車與腳踏車碰撞-兩人皆有受傷?
2017-12-06 01:42:50 UTC
各位大大!

我朋友騎車到xx路與xx路沒交通號誌十字巷口,一位同方向騎腳踏車老人突然左轉要進入巷子,發生碰撞騎腳踏車老人膝蓋表皮擦傷。我朋友則手一直滴血。。。當下仍直問該老人要不要報案與救護,其表示不用!當下老人僅表示去買碘酒擦藥,由於診所尚未開門,有載至24小時連鎖藥局購買相關藥品敷藥。我朋友當下有留下姓名跟電話給予該人,並未留有該老人姓名與聯絡方式。後來我朋友去診所縫了三針,並前去交通隊報案。由於沒任何對方資訊,我朋友擔心什麼狀況會有肇事責任?該老人若打電話給我朋友需要接聽嗎?若該老人沒記下車號,去報案會有任何效果嗎?擔心會來獅子大開口?!
謝謝大家分享!
二 答案:
宙斯
2017-12-06 01:55:56 UTC
其實當下報案是最好

就算是雙方協議應該也以照片或影片存證

當個經驗學習一下

就算對方說"沒事你先走"

留在原地報警就是你朋友肇事逃逸了!

如果真的傷重要離開盡量也是警車與救護車一起叫

如果要移開肇事車輛也要在地板上做輪胎紀錄與車倒下的方向



再來說肇事責任的部分

由於雙方都離開現場

有關的肇事紀錄只能靠附近監視器或是經過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為證

不然就是要雙方筆錄對得起來為主

因為雙方都是移動中

肇事責任絕對是雙方都有

只是要看判定的結果

好一點就是明顯知道老人突然轉彎違規在先-老人70%+你朋友30%

差一點就是你朋友未保持安全距離-老人30%、40%+你朋友70%、60%

獅子大開口不至於

一般會發生對方予取予求都是沒報案對方又很嚴重

而你剛好有點狀況,例如:當下有喝酒或是身上有違禁品、是個通緝犯等等

才比較容易被對方敲竹槓

不然這樣很明顯的狀況

一般來說報警之後都是由強制險支付

記住不論是強制險或是加保的部分都是要有報警記錄才有理賠的唷!

而保險理賠就要看你保到甚麼程度

一般第三責任是會依肇事比例賠償對方有收據的醫療相關費用的!
三合
2017-12-06 13:00:06 UTC
有錄影存證雙方私下和解,小傷沒事不用想那麼多,如果有嚴重內傷,對方會再去報警找你,到時候再處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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