偉
2016-11-01 08:29:00 UTC
結果初判表出來說是我(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)還有(無照駕駛)
而對方是(尚未發現肇事因素)
而我的無照駕駛是三年前因為沒有繳交吊扣而被吊銷的(當時我在國外沒收到吊扣及吊銷通知),已經申訴要求恢復駕照資格
但是在申訴恢復結果出來前初判表已經先出來了,而且上面還冠我一個無照駕駛
可是當初
1.我是直行車她是左轉車
2.他起步車速過快
3.他未注意後方來車
4.未兩段式左轉(這點不確定)
我的部分就是
1.超過停止線(還沒到斑馬線就被拖行了)
雖然只是個擦傷小車禍(因為我車速真的很慢),但是對方感覺就是想獅子大開口,而我只是個學生又沒有保險,真的很不想賠
想問一下,我這樣還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翻身?